采购项目: | 台州市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部分) | ||
公示编号: | ********-**** | ||
采购人: | 名称: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台州市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台州永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变更理由: | 本项目于****年**月**日进行项目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为第*中标候选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中标候选人。质疑期间收到相关供应商对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标结果的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第**条:“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我单位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经原评标委员会复核,部分质疑事项成立,且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本项目合格供应商为5家,符合法定数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第**条第*款规定,应当依法确定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 ||
变更事项: | 序号:1 更正事项:中标单位更正 更正前内容: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更正后内容: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更正金额:******* 序号:2 更正事项:中标价更正 更正前内容:*******(元) 更正后内容:*******元 更正金额:0 | ||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 名称:台州市财政局 | ||
信息来源: | 台州市 | 接收时间: | ****-**-** |
关联原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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