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吨电解质销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
*、评标情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年****吨电解质销售项目
1、中标侯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 ***.6 (*元) ,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投标报价: *** (*元) ,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投标报价: *** (*元) ,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要求;
2、中标侯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侯选人(**********)的项目负责人:马旭进
中标侯选人(***********)的项目负责人:盛悦青
中标侯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宋凡伟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侯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侯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侯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必须通过登录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我的项目”主控台“异议投诉”模块提出,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书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重复提出异议的。
6.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其他
中标候选人业绩情况详见附件。
评标结果公示期自****年**月**日17时**分 至****年**月**日17时**分 。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综合管理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广西来宾市迁江镇迁江华侨农场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经理:***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9层
电话:****-*******
电子邮件:****_***@***.***
附件:中标候选人业绩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未提出业绩要求,其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业绩汇总表。
中标候选人第2名:***********项目业绩汇总表
序号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1 | 《电解质买卖合同》 |
中标候选人第3名:*************项目业绩汇总表
序号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1 | ****年工业品买卖合同 | |
2 | 铝业公司低锂电解质采购合同 | |
3 | 购销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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