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道路洒水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道路洒水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 | 丁堰街道马过头**号 | **(均分制) | ******.**元/*年 |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常州市武进区丁堰街道道路洒水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大明路、延陵路、劳动东路、东方*路、东方*路、漕上路、东城路、华丰路、丁剑路、潢浜路、枫尚路等丁堰街道所属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的道路洒水和冲洗服务等相关服务。服务要求:(*)服务要求1.根据《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要求》和《环卫作业考评细则》开展洒水降尘工作。2.为保证洒水降尘工作正常有效开展,成交供应商负责组成固定的专业洒水降尘人员和车辆,按要求提交作业计划和洒水降尘预案,经采购人认可并备案。3.接受采购人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考核及其结果,如成交供应商承包洒水降尘的道路*次在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城乡*体化考评中被扣分,则采购人有权中止本合同,更换单位。4.成交供应商独立承担洒水降尘作业中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5.在任何情况下(如灾害天气期间或重大活动期间),成交供应商均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采购人或政府主管部门安排的指令性任务。6.成交供应商自觉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按常州市规定及时缴纳*金,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作业及管理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常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独立处理劳资纠纷等工作。7.成交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和社会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在指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报采购人。8.成交供应商准时参加采购人召开的会议。9.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根据采购人范围内重污染天气应对管控措施的通知,完成对重点区域进行应急降尘洒水服务,增加洒水频次。(*)车辆要求8吨洒水车不少于1辆。(*)作业要求根据《关于提高市区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覆盖率的实施方案》(见附件)。服务时间:*年,合同*年*签,前*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后*年合同。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验收规范。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印月、殷鸿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差额费率:成交金额在****元(含)以下的为1.5%,成交金额在****元(不含)至****元(含)的为0.8%,成交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元的,按人民币****元收取。
代理费:*****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陵东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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